【不建议托运的行李】
1、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现金、信用卡、珠宝首饰
2、急用物品:护照、身份证、药品、商务文件
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
1、刀具利器或钝器: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
2、个人化妆品:随身携带化妆品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请将其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3、酒类物品只能托运: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者等于24%的,不受限制;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超过5升;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不应作为行李交运。
注意: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移动电源乘机规定】
1、移动电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2、移动电源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3、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4、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托运行李须知】
1、打包完整:托运行李必须锁扣完好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
2、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3、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4、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5、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注意: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航空公司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收运。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规定不甚相同,办理声明价值,应按各航空公司的规定办理。
【行李安全须知】
1、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出行;
2、如果必须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注意一定要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不要交运或委托别人保管;
3、在飞行途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现金和贵重物品尽量随身保管,不要放在远离自己的行李箱内;
4、如有人翻动行李,小伙伴们要多关注一下,防止被人错翻、错拿行李;
5、下机前,请及时检查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机组人员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