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空运行业新闻分享:近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贸法会”)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了为期5天的第58届年会。经成员国谈判,联合国贸法会正式批准《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并将提交联合国大会第八十届会议予以审议通过。
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旨在为航空、公路、铁路和海运等各类运输方式建立统一的可转让物权凭证法律框架,即可转让货物单证(Negotiable Cargo Document,NCD),以实现凭单控货、凭单提货以及金融融资功能。
中国在这一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2019年7月,中国在联合国贸法会第52届会议上首次提出立法提案,建议创设新型物权凭证。这一提案被联合国贸法会采纳后,自2020年起启动了公约起草工作。该公约将创设"可转让货物单证",使其在多种运输模式下具备类似海运提单的功能,从而解决因运单不具备物权属性带来的贸易障碍,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为测试草案条款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为条文起草提供参考,贸法会2024年7月启动草案试点项目。在此背景下,2024年7月,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首先在全球落地试点项目,建议企业采用可转让的多式联运提单,采取由融资银行、进口商及货运代理签署三方协议的方式,约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制订的CIFA多式联运提单为唯一提货凭证及融资担保品用于风险缓释,注明“遵循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在“CIFA多式联运提单+铁路运单”双轨制模式下,银行为进口企业从哈萨克斯坦采购小麦粉提供了进口融资,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了动产质押登记。
这是全球首笔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新文书草案试点项目下的创新贸易金融服务方案。试点项目案例检验了草案中相关条款的适用性及可实施性,为草案的完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据悉,该草案拟提交联合国大会,建议在2025年底第80届大会通过。相关人士称,这是全球商业关键进展,将促成更快捷、安全的贸易环境。工作组主席贝亚特·切尔温卡强调:"公约将释放多式联运潜力,构建更高效、有韧性的全球贸易生态。"
原标题:联合国贸法会正式批准《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
来源:重庆市国际物流口岸服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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